关于梧州市调控房贷的新措施,大家都有去详细了解过吗?公积金小编了解到,此次房贷调控的措施是为了为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支持缴存职工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享受低首付、低利率贷款政策的需求,小编就在这里先为大家详细说明下吧!
一、定期清理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存量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后,如借款人在法定退休年龄前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有权提前终止借款合同。
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借款人在接到中心提前结清贷款通知后,可在限期内恢复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包括自愿缴存者应缴部份),并补缴已欠缴部份;如借款人接到通知后拒绝提前还款或限期内未能正常缴存的,中心将通过法律途径或资产转让方式提前收回贷款本息。
二、严格控制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差别化贷款政策
1、职工家庭申请办理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除了应符合中心原规定的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外,对首期房款的规定由原来总房款的30%以上调整为总房款的50%以上;若申请人及其配偶已有房产数超过三套(次)的(含三套(次)),暂不受理其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2、申请人及其配偶办理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国家规定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最高上浮10%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