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央行多次降息降准,公积金政策多次调整,住房公积金利率也跟着变动。住房公积金在保证缴存职工提取的前提下,优先满足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贷款需求。公积金小编收集了锦州市公积金政策调整的最新消息。
此前的一年时间,是全国房地产市场全面调整的时期,各地房价均出现不同程度下降,成交量也随之大幅减少,房地产行业出现了近十年来从未有过的低迷,与此同时,相关行业也都被拖入了下降轨道,市场一片惨淡。千呼万唤之中,新一轮的房地产“救市政策”也终于出台了。贷款政策的放松无疑是一张最有力的救市牌,不过公积金管理部门表示它尚未在锦州落地,对锦州的楼市暂时只起到心理层面的作用,真正的变化还有待政策实施之后观察,并受后续政策是否跟进的影响。
最近,相关报道称,为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住房消费能力,支持缴存职工购买首套和改善型自住住房,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10月9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降低公积金贷款购房门槛。
据了解,之前全国各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发展不平衡,部分城市对贷款条件要求过严,住房贷款发放率较低,影响了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也削弱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互助作用。为此,《通知》规定: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同时,按照支持基本住房消费原则,《通知》强调,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按照支持基本住房消费、资金充分运用等原则,《通知》要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低于85%的设区城市,要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和人均住房面积等情况,适当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加大对购房缴存职工的支持力度。
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目前该中心尚未接到上级主管部门的文件通知,所以无法对新政进行详细解释,一切贷款政策暂时还按照之前的政策来执行。
持续一年低迷状态有望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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