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小编了解到,前段时间,关于公积金的新政策频出,如何将沉睡在账户中的公积金提取出来合理使用,已成了张掖市市民重视的焦点。而小编也在这里整理了一份关于汉中市公积金贷款提取政策调整的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增加个人住房装修贷款 最高可贷30万元
4月17日,汉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4月10日,汉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关于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支持职工住房消费的实施意见》。《意见》中表示,自发文之日起,汉中增加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装修贷款。贷款额度单笔最高不超过30万元。所装修房屋的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含)的最高不超过20万元(含);90平方米以上的最高不超过30万元(含);已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公积金贷款或商业贷款)的借款人,其装修贷款额度与未清偿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之和,不得超过贷款申请地的最高额度,即首套普通自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的80%(不含车库)。
取得公积金所有人同意可提取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
同时,《意见》指出要放宽提取条件,直系亲属(含直系姻亲)可“互提”公积金,缴存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装修住房时,在取得公积金所有人的同意后,可以提取其直系亲属(含直系姻亲)的住房公积金。
放宽购房提取条件,职工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在5年内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提取后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最低保留3个月。
允许提取公积金归还个人住房贷款,允许借款人(或其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归还商业贷款或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额不超过本人贷款余额,提取的公积金转入借款人公积金联名卡或还款卡内进行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