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退休之后如何计算养老金?相信这些都是参保人甚为关心的一些问题。养老保险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株洲市养老金领取的相关内容。现在就跟着小编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职工退休时的社保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
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其中: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
职责:负责全市各类企业职工、个体劳动者社会养老保险管理的副县级事业单位,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领导和管理。主要职责: (一)负责经办全市城镇企业职工和个体劳动者的社会养老保险业务工作等。
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116号
邮编:412007.
传真:0733-2860274
网址:http://www.zzldbz.gov.cn/
关于退休之后如何计算养老金?相信这些都是参保人甚为关心的一些问题。养老保险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株洲市养老金领取的相关内容。现在就跟着小编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职工退休时的社保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
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其中: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
事物变化是世间存在的必然规律,只有不断变化更新才能跟上时代的步伐。为了进一步完善社会养老保险政策,2015年株洲市对养老保险补缴方式做了新的规定,这一政策引起了当地百姓的普遍关注。新规定是怎样的呢?养老保险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供大家阅读。
2015年株洲养老保险新政策:
根据新的政策,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应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而未参保的人员,以及我市境内户口登记在居民委员会未承包农村土地的未参保灵活就业人员 (含2008年12月31日前,男年已满60周岁、女年已满55周岁的人员)都可采取补建补缴方式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这意味着,没有固定工作单位的,以及已到法定退休年龄而无养老金的城镇居民,只要有补缴能力,都可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具体的补缴方式是:有用人单位的未参保人员,由单位提出书面参保补缴申请,或者人民法院、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劳动争议仲裁依法做出的生效法律文书确认,按属地管理原则,经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认后可办理参保手续。未参保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由本人自愿提出书面参保补缴申请,按属地管理原则,经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认后可办理参保手续。
社保的转移是一种常见的想象,养老保险是社保中一项重要的组成部分,每个地方的转移流程可能会有所差异。那株洲市养老保险转移的流程又是怎样的呢?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养老保险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株洲市养老保险转移的办理流程。现在就跟着小编一起去了解吧!
→办理条件
参保人员因流动就业等原因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从一地转往另一地
→办理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