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社保网小编了解到,根据《咸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咸阳市养老保险政策有了新的调整。本文详细解读了咸阳市养老保险的新政策。
咸阳完善养老保险政策 参保缴费最高补贴200元
近日,咸阳市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咸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原试行办法同时废止,新政策传递出多项利民措施。咸阳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提高标准;首次有了丧葬费补助金;缴费档次增加为12档,多缴多补贴;缴费时间越长,将来领取养老金就会越多。
变化1:基础养老金调整到每人每月90元
新办法将基础养老金从原来85元标准,调整到全市统一每人每月90元,基础养老金由中央财政承担55元,省财政承担5元,其余部分由市县两级财政按各县市区人均财力分类承担。
同时新办法对7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全市统一增设三个档次加发基础养老金,70至79周岁每月加发10元,80至89周岁每月加发20元,90周岁及以上每月加发30元。
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市政府可适时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具体方案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提出,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县市区不再自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