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小编了解到西藏新的生育政策是取消了户籍限制,扩大了生育保险覆盖面,将所有各类单位从业人员全部纳入生育保险范围,也就是说男女职工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如果不办理生育保险登记,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生育政策取消了户籍限制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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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西藏年生育保险缴费介绍
生育保险费缴纳、征收和管理的具体办法,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办理。具体是怎么样的,请看下文,生育保险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西藏生育缴费详细内容!
西藏生育保险缴费介绍
西藏用人单位(新设立的用人单位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应当向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生育保险登记、缴费申报手续,并按月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不得减免。
西藏用人单位因困难等原因暂时无法及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经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实,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批准,可以暂缓缴纳,缓缴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职工仍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因歇业、被撤销、宣告破产等原因依法终止或者变更时,应当向登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手续,并依法清偿欠缴的生育保险费、利息及滞纳金;被兼并、转让、租赁以及承包的单位,由接受单位负责缴纳生育保险费。
西藏用人单位连续缴费不足12个月或者参保后中断缴费的,欠费期间,其职工及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期间发生与生育保险有关的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但是职工及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其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按照自治区规定的标准予以支付。
西藏用人单位应当如实申报在岗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如实提供职工名册、工资发放表、财务会计账册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不得伪造、变造、谎报、瞒报或者隐匿。
最新西藏生育保险报销事项介绍
大部分人都会为自己购买生育保险,那么购买生育保险后,其西藏省生育报销条件以及报销流程是怎样的呢?生育保险小编将为大家详细介绍西藏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及流程。更多详细内容请参考阅读下文。
西藏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2、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职工,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西藏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1.申报登记
申报登记岗对管理单位或申报人提交的就诊发票及对应清单、住院发票、费用清单、出院诊断证明,参保缴费、医疗备案等信息进行审查,手续齐全且符合规定的,由工伤、生育保险待遇审核科及时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