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整生育保险的政策整改方案。此次调整主要是依照《关于整改2016年生育保险条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相关规定进行整改。《通知》要求。生育保险是为了保障职工在生育期间能够享受到更好的保障制度。下面,就跟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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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医疗保险事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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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泰安市生育保险缴费指南
最新泰安市生育保险的缴费方式是怎么样的?缴费比例是多少呢?那么缴费基数又是多少等等,这一系列问题,都是市民最为关心的。现在生育保险小编就为市民们提供了一份泰安市生育保险办理缴费的资料。具体请参考阅读下文!
泰安生育保险缴费比例
缴存比例:1%
注: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泰安生育保险缴费基数
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为最低2146元,最高10730元。
缴费基数上限为:300%
最新规定:泰安市生育保险各项待遇标准
泰安市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生育津贴这三种类型。其中医疗费是参保人员在定点医院就诊时联网即时结算,非定点医院发生的费用个人全额垫付,随生育津贴一并审核结算。生育津贴通过银行实行社会化发放。
1、生育医疗费
生育医疗费包括怀孕和生育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治疗费及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自2012年4月1日起,产前检查费为每人1000元,随津贴发放。
住院分娩费用实行“目录内零负担”,出院结算时,在定点医院联网结算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符合报销的费用由医院垫付后与市医疗保险处结算。生育医疗费定额标准分别为:三级医院每人次2900元,二级及以下医院每人次2700元;参保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的,按以上标准的50%执行;未备案、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生育医疗费按照定额标准的70%支付。生育引起的疾病是指分娩直接引起的疾病,暂定为产后大出血、产褥感染、弥漫性血管内凝血三种,不包括妊娠引起的疾病。
2、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包括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项目实行限额支付。发生的医疗费高于最高支付限额的按限额支付,低于限额的据实支付。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医疗费100元;计划内怀孕后不满3个月流产医疗费为150元,满3个月不满4个月流产医疗费为300元,满4个月及以上流产、绝育及复通手术医疗费均为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