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社保部和省人厅的要求,陕西省制定了《2016年陕西省企业生育保险的新政策》(以下简称《政策》)。该《政策》中表明了企业职工依法享有社会保险中的生育保险。生育保险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则筹集资金,企业应当按照《政策》的条例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 查看详情>>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地址:西安市新城广场
电话:029-87294688、87291258
传真电话:029-87294688
网址:http://www.shaanxihrss.gov.cn/
陕西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地址:西安市长安北路14号 (朱雀广场) 省政务大厅内一层东侧
电话:029-85392326(主任)85393185(办公室) 85260119 (传 真) 85391852(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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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陕西省生育保险缴费的费率调整
目前,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了《陕西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法》,《保险法》表明了政策范围内基本做到了女职工生孩子不花钱。缴费费率方面,生育保险由单位缴纳,费率为0.6%(困难企业0.4%),职工个人不用缴费。
陕西省生育保险缴费条件
1、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生育时,参保单位为其正常足额缴费已满12个月及以上,且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可享受生育医疗待遇和生育津贴。
2、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生育时,参保单位为其正常足额缴费已满6个月不足12个月,且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可享受生育医疗待遇,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
3、生育保险正常足额缴费不计算补缴时间,中断生育保险缴费记录的,从最后一次中断后开始正常足额缴费时起计算连续缴费时间。
陕西省生育保险调整之后
陕西省社保局对生育保险报销流程的讲解
生育保险是社会保险的一项,是国家对怀孕、分娩女职工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政策。陕西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和《陕西省的生育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对企业职员生育保险的报销办理及流程做了相应的措施。现将关于陕西省的生育保险的报销制度做一讲解。
申请职工生育保险待遇要求
符合以下条件的参保人可以本人身份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职工所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缴费满30天,且能按时足额连续缴费;
2、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3、在定点医疗机构分娩、施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以及在定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施行计划生育手术。
申请时限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