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的职工,包括男职工,都应当参加生育保险。通过向职业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帮助他们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那么,沈阳市的生育保险报销需要什么条件?办理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有哪些流程呢?
沈阳市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一)流产、引产类
1.妊娠3个月(12周)以下流产(包括自然流产、人工流产、药物流产)的,生育医疗费人均限额补贴标准为300元。
2.妊娠3个月(12周)及以上,7个月(28周)以下引产或流产的,生育医疗费人均限额补贴标准为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