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人社局为维护妇女职工合法权益,切实保障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贯彻落实,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关于印发绍兴市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细则的通知》,结合市本级实际,制定本政策。下文是生育保险小编整理的具体内容。 绍兴市生育保险新政策 为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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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绍兴市生育保险报销标准办事流程
据悉,生育保险报销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或是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职工,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那么,绍兴市的职工生育保险报销的标准具体有哪些呢?生育保险小编已整理相关内容,请大家认真阅读下文来了解。
绍兴市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1、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
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2、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
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绍兴市最新生育保险缴费标准
关于生育保险大家了解多少?生育保险是申请人由于怀孕而中断劳动时,由国家支付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本文生育保险小编将为大家介绍绍兴市生育保险缴费详细指南,希望能给大家提供帮助。
绍兴市生育保险缴费比例
绍兴生育保险缴费比例:用人单位以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基数作为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基数,按0.8%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绍兴市生育保险缴费基数
1、2016年度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高于145116元的,2016年度月缴费基数按12093元确定;低于48372元的,月缴费基数按4031元确定。
2、2016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缴纳标准为每人每月26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