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南宁市经济发展,社会水平的提高,社会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对生育保险政策也不断完善。本文详细为大家介绍三大方面的政策完善,包括:产科并发症享受生育保险,生育医疗费支付标准提高,我市生育保险实施市级统筹。更多详细内容请大家阅读下文了解。 查看详情>>
地址:南宁市桂春路南二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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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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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缴大厅地址:桂春路南二里劳动保障大厦一楼、三楼
电话:0771-5854009、5854322、5854051、5877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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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南宁市生育保险缴费详情
随着国家社保的不断完善,生育保险也是日新月异,了解掌握最新的生育保险知识对市民来说是非常重要的。我们就以南宁市为例,一起跟着生育保险小编来看看2016年南宁市生育保险缴费的相关内容吧,供大家参考。
南宁市生育保险缴费基数
职工个人工资收入高于上年度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上年度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而职工个人工资收入低于上年度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上年度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南宁市生育保险缴费比例
用人单位以本单位应参加生育保险的全部职工上年度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按缴费基数的0.6%缴纳生育保险费
缴存比例:0.6%
注:生育保险缴费由用人单位按月缴纳,个人不必缴费
最新南宁市生育保险报销办理流程
由于二胎政策的开放,生育保险的报销关注度也大大提高,目针对南宁市人民对生育保险栏相关知识的进行整合,帮助市民们轻松了解有关知识。其中涵盖了生育保险报销的标准,报销需要准备的资料,生育保险报销条件等内容,更多关于生育保险的知识请跟随生育保险小编的步伐一起了解下面内容。
南宁市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1、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2、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3、一次性生育补贴。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