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及柳州市相关的政策条例。符合条件的职工必须依法对生育保险进行缴费。而生育保险的缴费标准是跟据《生育保险管理办法》的标准进行。同时,《生育保险管理办法》规定了对生缴费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为此,小编为提供柳州市生育保险缴费办理须知。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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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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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柳州市降低生育保险费率的介绍
随着国家社保的不断完善,生育保险也是日新月异,了解掌握最新的生育保险知识对市民来说是非常重要的,生育保险缴费的情况对市民们来说也是很重要的。我们就以柳州市为例,一起跟着生育保险小编来看看柳州市生育保险费率的详情吧。
柳州市降低生育保险费率最新消息
从今年1月1日起,柳州市将降低生育保险费率,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生育保险缴费费率从原来的0.9%下调为0.5%,可为全市相关单位减负5000多万元。
柳州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制度于2000年建立以来,为参保人员提供了较好的生育保障。目前,全市生育保险每年有近万名职工享受相应生育待遇。
按照相关政策,柳州市根据本市生育保险基金运行情况,决定自这一年1月1日起,降低本市生育保险费率。具体为:用人单位根据原经费来源渠道,以本单位上年度参保职工工资总额(新成立单位无上年度参保职工工资总额的,按全区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属财政全额拨款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仍按0.3%的比例缴纳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费,其他用人单位由原0.9%下调为0.5%的比例缴纳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费。
此次费率调整是适应当前经济发展新常态,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完善生育保险制度的重要举措。据初步测算,如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生育保险缴费费率从原0.9%下调为0.5%,柳州市生育保险降费率政策将覆盖全市11373家单位,涉及26.3万名职工,基金全年少征生育保险费5784万元。调整费率后,职工生育医疗待遇水平保持不变。
小编诠释柳州市生育保险报销的标准及报销条件
办保障企业职工的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和医辽保险制度,改善企业妇女的就业率。柳州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和《柳州市的生育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对企业职员生育保险的报销办理及流程做了相应的措施。现在,就跟随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关于柳州市的生育保险的报销制度吧。
柳州市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一)符合国家、自治区计划生育政策;
(二)用人单位按规定参加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并且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
(三)申领女职工流产、引产、放环、取环补贴、职工绝育、复通补贴、生育医疗补贴、生育津贴,申领男职工配偶生育医疗补贴,单位应为其参保缴费满270天。
(四)申领生育保险待遇时单位仍与其存在劳动关系并为其参保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