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积极完善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制度,逐步提高生育保险待遇水平,新政策中规定了辽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和医疗救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生育保险小编为您解答此次生育保险调整的相关知识,让辽阳市女职员们了解更多相关知识。 生育保险下调生育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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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辽阳市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辽阳市生育保险报销办理需要符合什么样的标准呢?相信一定还有很多市民不了解生育保险报销的标准。那么,现在生育保险小编为你提供,辽阳市生育保险报销办理标准详细介绍。具体请大家参阅下文,谢谢浏览!
辽阳市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1、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
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2、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
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最新辽阳市生育保险缴费比例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辽宁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转发了辽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适当降低辽阳市生育保险费率的通知》,降低生育保险费率后,个人不缴费,员工待遇不受影响。具体请看下文。
最新辽阳市生育保险缴费比例
今年起,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将辽阳市生育保险费率从不超过1%降到不超过0.5%。
目前,辽阳市生育保险基金收支的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部分市收不抵支,大部分市基金结存量过高,为此适当降低生育保险费率,对于提高生育保险基金使用效率,减轻用人单位负担,促进女职工就业,具有一定意义。
按照通知要求,对于仍在执行辽阳市生育保险基金费率减半征收政策的统筹地区,可继续执行现行政策不变;对于其他生育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超过9个月的统筹地区应将生育保险基金费率调整到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以内。
而生育保险基金不足3个月的统筹地区,不在此次降低费率的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