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作为社会保险中的一险在人们的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随着云南省社会保障制度和体系的健全,云南省出台了最新失业保险政策,主要包括失业保险“稳岗促创”配套新政以及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两大方面。失业保险小编已为大家整理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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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云南省调整失业保险费率
失业保险小编从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依据国务院对失业保险费率的调整,结合云南省的实际情况,积极落实失业保险降费扩支政策,充分发挥失业保险稳岗促就业作用,完善失业保险费率调整体系。具体内容请查阅小编整理的文章,希望对您有帮助。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政府关于促进全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作用,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稳定岗位,云南省财政厅、人社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稳定岗位促进就业作用有关问题的通知》,自2016年3月1日起,全省失业保险缴费费率统一从3%下调为2%,其中,用人单位缴费费率从2%下调为1.4%,个人缴费费率从1%下调为0.6%,进一步减轻了用人单位及个人的负担。同时,对符合补贴政策的企业及个人,通过给予企业稳岗补贴、失业人员创业补助金、特困失业人员社保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等方式,给予补贴补助,帮助企业及个人脱困。
据了解,到目前为止全省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40.18万人;征收失业保险金共计17.36亿元,降低失业保险费率使失业保险基金减少征缴5.43亿元,预计全年将减少征缴8.3亿元;发放失业保险金支出共计6.5亿元,保障了11.05万人次参保缴费人员失业后的基本生活。
最新云南省单位失业保险登记办理指南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同时,失业保险也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那么,云南省用人单位办理失业保险需要哪些资料呢?
云南省失业保险的参保范围
1、我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国家机关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工人(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缴纳失业保险费。
2、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城镇未雇工个体工商户及城镇其他从业劳动者,自愿参加失业保险。
3、公务员和经批准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的失业保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云南省用人单位参加失业保险所需资料
最新云南省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介绍
失业保险金是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人员可在云南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失业科办理失业待遇领取的业务。具体需要哪些条件等,请参考下文详细内容。
云南省具备三条件可领取失业保险金
据悉,云南省参加失业保险的失业人员需同时具备三个条件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是失业前,用人单位和该职工或城镇未雇工个体工商户及城镇其他从业劳动者已履行缴费义务累计满1年;
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三是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失业登记证,并有求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