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劳动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解决陕西省失业保险的管理制度的相关问题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起,陕西省社保局对社会失业保险政策做出了一些调整。调整后新的政策方案案将在2016年3月1日起开始实施。下面,就跟随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陕西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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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陕西省失业保险费率标准
失业保险小编从陕西省人力社保厅了解,陕西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省地税局联合下发文件,决定从今年起,全省失业保险费率统一由3%调整为1.5%。这次调整大大给企业和个人减负,具体内容请查阅小编整理的文章,希望对您有帮助。
据了解,全省失业保险费率由原来的3%下降至1.5%。其中:用人单位费率由原来的2%下降至1%,个人费率由原来的1%下降至0.5%,即参保单位按1%缴纳,职工个人按0.5%缴纳。调整的有效期为2年,从2014年7月1日始至2016年6月30日止。
以前个人如果每个月交失业保险30元,那么从7月1日起则变成了15元。
获悉,我省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了339.67万人,降费后,全省的失业保险费率为全国最低,将大大减轻企业和个人的负担。
缴费费率降低后,个人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不变。参加失业保险够一年的,在失业期间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根据缴费时间,领取时间最长为24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本人所在地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75%,其中,西安市的标准是一类区最低工资的75%。
关于陕西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的介绍
提到失业保险相信陕西省市民都众所周知,但提到《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的范围是怎么样呢?办理都需要准备些什么资料呢?很多市民应该都不清楚,失业保险小编收集到了关于陕西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的详情,一起来了解吧。
陕西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的范围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的下列人员,属于《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范围:
(一)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招用的劳动;
(二)达到法定年龄,有就业愿望的本省城镇新成长劳动者(在校学生除外);
(三)本省内转移到非农业就业的农村劳动者;
(四)在本省区域内就业(含自主创业)的外省劳动者;
全面讲解陕西省领取失业保险的流程指南
失业人员在失业其间能够如实的享受到失业保险金的待遇。近日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对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标准和领取的相关事项重新做了调整。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按参于工作的年限而有所不同;而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流程又有哪些呢,下面就跟随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陕西省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陕西省领取失业保险金所需材料
带本人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