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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查询

甘肃省

庆阳市失业保险查询
  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庆阳市西峰区育才西路7号
  服务热线:12333
  办公电话:0934-8683633
  传真号码:0934-8617708
  上班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
  管辖范围:西峰区、正宁县、华池县、合水县、宁县、庆城县、镇原县、环县。

甘肃省庆阳市提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政策

经省政府第73次常务会议同意,决定对庆阳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予以调整,由现行一类区983元/月、二类区917元/月、三类区851元/月、四类区799元/月分别调整为一类区1080元/月、二类区1009元/月、三类区936元/月、四类区879元/月。更多具体详细内容请大家阅读下文。

甘肃省庆阳市提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政策

庆阳市提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政策

庆阳市同比上年,一类区增加了98元/月,二类区增加了92元/月,三类区增加了85元/月,四类区增加了80元/月。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自2015年7月1日起执行。

庆阳市为更好地贯彻执行《甘肃省失业保险条例》和《甘肃省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规范我市失业保险金的申领、发放行为,进一步加强申领失业保险金人员资格和条件。规定从2015年1月1日起,各参保单位自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或工作关系之日起30日内,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档案等资料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其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或工作关系、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等有关材料。

庆阳市提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政策

同时,庆阳市失业人员应在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或者工作关系之日起60日内到参保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或就业服务机构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从受理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之日起15日内,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对经审核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按规定核定申领者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和数额,在《失业保险金申领表》上填写审核意见和金额,并建立失业保险金领取记录,同时将审核结果告知失业人员。对经审核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应告知失业人员并说明原因。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月发放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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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庆阳市失业保险金领取办事指南

社会失业保险是五险中的一部分,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生活水平。为此,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社会失业保险的领取做了详细的说明。下面,就让失业小编来给大家做一下讲解,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介绍庆阳市失业保险金领取办事指南

庆阳市失业保险领取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对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作了规定,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出现上述情形造成职工失业的,职工有权申领失业保险金。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办理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须有求职要求,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前提,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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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庆阳市失业保险登记办理指南

失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由政府负责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而暂时失去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一定时期的物质帮助及再就业服务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那么庆阳市失业保险该如何登记?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失业人员又是怎样办理失业登记的?现在小编就逐一为大家解答疑问。

最新庆阳市失业保险登记办理指南

  庆阳市用人单位和职工失业保险参保指南

  一、庆阳市用人单位和职工办理失业保险参保登记程序   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缴费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非生产经营性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应当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二、庆阳市失业保险参保登记需提供的资料   经办机构为依法申报参加失业保险的单位办理参加失业保险登记手续,应要求其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并出示以下证件和资料:   (1)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3)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资料。

  三、庆阳市失业保险参保范围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包括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以及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依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保险条例》所指的职工包括所有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个人,即不仅包括正式职工,也包括临时工;不仅包括户口在本地的职工,也包括户口在外地的职工;不仅包括城镇职工,也包括农民工。

  四、庆阳市缴纳失业保险费方法   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上年度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个人按照本人上年度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政治党派,按其聘用的劳动合同制职工人数及其工资额分别计算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失业保险费。职工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由单位从本人工资中按月代扣代缴。

庆阳市用人单位和职工失业保险参保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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