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失业保险是为了保全人民生活水平的需要。做到失业了也能够享受到失业保险。同时,企业职员享有社会失业保险的义务。为此,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社会失业保险的领取也做了详细的说明。下面,就让小编来给大家做一下讲解吧。
宝鸡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所在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
3、《失业保险金申领卡》。
宝鸡市领取失业保险的条件
社会失业保险是为了保全人民生活水平的需要。做到失业了也能够享受到失业保险。同时,企业职员享有社会失业保险的义务。为此,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社会失业保险的领取也做了详细的说明。下面,就让小编来给大家做一下讲解吧。
宝鸡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所在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
3、《失业保险金申领卡》。
宝鸡市领取失业保险的条件
大家都知道,失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常说的五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也是其中之一。在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担任重要角色。失业保险小编了解到,宝鸡市人社局结合了本市的实际情况,在前段时间出台了失业保险新政策,这一政策的出台,立刻就受到了广大市民的热切关注,下面的时间,小编将带大家一起去了解下新政的具体内容。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及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宝鸡市实际,现就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政策范围
2015年以来,企业在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过程中,对采取技能培训、转岗安置、轮班工作、协商薪酬等办法稳定职工队伍,并保证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定岗位补贴(以下简称“稳岗补贴”)。补贴政策主要适用以下企业:
(一)实施兼并重组企业。指按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国发[2010]27号)规定,在日常经营活动之外发生法律结构或经济结构重大改变的交易,并使企业经营管理控制权发生转移,包括实施兼并、收购、合并、分立、债务重组等经济行为。
(二)化解产能严重过剩企业。指按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1号)和省政府《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5〕9号)等规定的化解产能过剩企业。
(三)淘汰落后产能企业。指按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和陕西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发我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方案的通知》(陕淘办发〔2013〕3号)等规定的淘汰落后产能企业。
失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是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进而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结合宝鸡市的实际,失业保险缴费标准如何规定的呢?具体查看下文。
宝鸡市失业保险参保范围
宝鸡市辖区内: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宝鸡市失业保险参保登记
驻宝单位必须在成立后30日内,持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等有关证件向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登记,参加失业保险。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发给失业保险登记手册。3.单位失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缴费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失业保险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