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最新的珠海市社保新政策大家了解多少呢,现在就让社保小编为大家介绍几个比较热门的社保政策,它主要包括养老金入市明年启动,人社部测算:规模或超2万亿;控制医疗费用,减轻就医负担;80%以上社保卡已加载金融功能 。有关这些社保的具体详细介绍,请看下文。 查看详情>>
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珠海香洲紫荆路323号
网址:http://www.zhrsj.gov.cn/
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珠海市海滨北路8号停车综合楼
网址:http://www.zhgjj.cn/
珠海市首次单位及个人办理社保流程介绍
我们办理社保的时候,可以分个人办理,也可以是公司办理,在珠海,个人社保首次办理,那么必须是珠海户口,然后带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直接到地税局社保服务厅登记,紧接着就是到银行签订税费扣缴协议书并将一份交给地税工作人员,由工作人员录入银行帐号,无须再到社保局办理。那么珠海单位企业首次办理社保登记,企业社保费缴费单位登记是怎样的呢,接下来让我们来看看详细的社保办理流程吧!
一、缴费单位登记范围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和社会团体)和个体工商户。
注:2009年6月1日之前已在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理了社保登记的缴费单位无需再到地税局办理缴费登记。
二、所需资料(复印件须用A4纸复印、加盖公章或签名。)
1、《社保缴费登记表(单位适用)》;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体工商户须提供);
2016年珠海市异地社保养老保险转入办理流程
珠海是广东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全国各地很多朋友都会喜欢到珠海去工作,那么当你在珠海工作,如果以后想把在珠海买的社保转移到其它地方的时候,那么就涉及到要办理社保异地转移问题,那么应该怎么在珠海办理异地社保养老保险转入呢,接下来就请大家查看一下具体的转移的详细介绍吧。
珠海办理异地社保养老保险转入
需提交资料
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
2、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注:在转出地为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原固定工)身份,且经组织人社部门批准正式调入人员不需提供。
4、正式调入人员还需提供报到时珠海市区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出具的《干部介绍信》或《职工介绍信》原件和复印件。
关于珠海社保缴费工资和上下限条例细则
为了更好的促进珠海市社保制度的完善和发展,保证职工的社会保险权益,结合珠海市的实际情况,制定《关于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和上下限的政策依据》,用人单位应严格遵守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如实申报职工工资。
(一)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下限按省有关规定执行。(《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268号,最新文件将于近日下发)
(二)根据2014年7月1日实施的《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职工缴费工资不得低于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级以上市最低工资标准。本人工资高于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级以上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以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级以上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为基数计算缴费。
(三)《关于珠海市贯彻广东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的实施意见》(珠府办﹝2001﹞65号),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工资下限为本市(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上限为本市(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职工医疗保险费征收涉及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的,横琴新区、香洲区、万山海洋试验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保税区按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核定,斗门区、金湾区分别按所在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核定。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条例》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的通知》(珠府﹝2013﹞100号)规定,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月工资总额的0.7%按月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
为确保职工的社会保险权益,用人单位应严格遵守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如实申报职工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