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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社会保险查询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地址: 杭州市省府路8号

电话:0571-12333

网址:http://www.zj.molss.gov.cn

浙江省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538号6006室

电话:0571-85119365

浙江省直住房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浙江省杭州宝石一路3号

电话:(0571)87052015

网址:http://www.zjgjj.com/

 

浙江省社会保险政策

养老保险又称老年保险,当劳动者退休后支付退休金,以保证其基本生活需要的社会保障制度,它是社会保障制度的最重要内容之一。下面让社保网小编为您解读浙江省最新政策。 浙江养老保险新政:达到退休年龄后,缴费不足15年也可领取! 浙江养老保险新政实施主要解决城镇职工 查看详情>>

浙江省全省社保最新条例介绍

浙江省社会保险包含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为了规范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由浙江省人民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通过《浙江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自2005年6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社会保险费的征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工伤保险条例》、《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以下统称社会保险费)的征缴,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缴费单位是指依照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省人民政府的规定,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和城镇个体劳动者。

本办法所称的城镇个体劳动者包括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以及其他依法自行参保的人员。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的领导,组织做好社会保险费的征缴、管理和监督,推进征缴管理的信息化、规范化,保证社会保险基金依法使用。

第五条 社会保险费征收范围、费基、费率,依照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省人民政府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 社会保险费按照参保关系由人民政府地方税务机关(以下简称地方税务机关)实行属地征收。原实行行业统筹的企业社会保险费征缴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缴费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雇工)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在其工资(薪金)中代扣代缴。

第八条 社会保险费依照税款解缴入库的规定,及时、足额缴入国库,并纳入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由财政部门依法进行核算和监督,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侵占和挪用。

地方税务机关不得从社会保险基金中提取任何费用。社会保险费征收所需工作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

第九条 地方税务机关、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以下简称劳动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协作,互通信息,共同做好计算机联网,实现信息共享。

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按规定如实向地方税务机关提供与缴纳社会保险费、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有关的信息。地方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征缴情况。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汇总后报劳动保障部门。

第十条 劳动保障部门和地方税务机关应当广泛宣传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普及社会保险知识,无偿提供社会保险咨询、查询服务。

缴费单位和职工(雇工)有权按规定查询缴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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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省内社保转移的办事指南

社保转移是指在对于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转移养老保险关系需要走三个流程,参保人只要申请即可,剩下的工作将由两地社保部门进行对接转移。社保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份简单明了的关于浙江省省内社保转移的操作流程。

浙江省内社保转移流程一:

1、参保人员向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转入申请, 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需提供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开据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转入地企业的劳动合同和身份证。

2、由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出据《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通过电子信息平台发送到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

3、转入地社保机构通过电子信息平台接收到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发送的电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及相应转移资金后,自行办理接收个人帐户和资金。

浙江省内社保转移流程二:

首先,省内转移,凭身份证原件,社保材料,比如医保卡,养老保险手册申请社保转移手续到户口所在地社保局按个人方式续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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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单位社保开户办理程序

从浙江省社保局了解,单位社保开户办理程序包括4个步骤:用人单位网上登记—与银行签订缴费协议—携带资料到社保中心办理开户手续—购买数字证书,开通网上申报业务。

第一步:用人单位网上登记

用人单位登录“浙江省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在网站主界面点击“新参保单位网上登记”,选择“初次登录”,输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和单位名称,点击“确定”。进入“单位网上登记-录入信息”界面后,准确录入单位信息。信息录入完毕后点击“保存”并打印《浙江省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缴费方式选择“银行缴费”的需同时打印《浙江省社会保险银行缴费协议》及《单位银行信息(附表)》(一式两份)。最后请返回“提交”。

录入单位信息注意事项:

(1)参保单位开户银行是以下13家银行的,缴费方式请选择“银行缴费”: 北京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农业银行、农商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广发银行、交通银行、民生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银行。

(2)录入信息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参考网页界面上方《浙江省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指标解释和用户操作注意事项。

(3)特别提示:单位经营(或注册)地址栏内,不能录入“#、—”等特殊字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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