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最新消息,2016年度将调整阳江社保缴费基数和比例,同时阳江生育保险新政策出台了。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则以2016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即3365元)作为缴费基数;而生育保险待遇除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外,增加了生育津贴,职工 查看详情>>
阳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地址:广东省阳江市创业路光阳街1号
网址:http://www.gdyj.lss.gov.cn/
阳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阳江市漠江路139号市府大院六楼
网址:http://www.yjgjj.cn/
阳江市实施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规定条例
阳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114次部务会审议《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并且通过,现在给予发布公告,本管理规定自2013年11月1日起施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依法征收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征收的社会保险费,实行统一征收。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社会保险费的申报和缴纳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用人单位进行缴费申报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社会保险费,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社会保险费,是指由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第三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社会保险缴费申报、核定等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依法征收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征收的社会保险费,实行统一征收。
关于阳江市单位办理社保参保登记的相关流程规定
根据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及广东省相关法规规定,阳江市单位办理社保参保登记应要求其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并提供相关资料,单位办理社保所提供的资料受理后,社保登记环节应在10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
单位办理参保登记资料
单位申请参加社会保险时,社保登记环节应要求其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 (有异地分支机构的,还应填写《所属分支机构情况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一)按单位性质不同分别提供以下证件或资料之一:
1.党政机关提供编制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批文。
2.事业单位提供编制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批文和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
3.社会团体提供民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
职工在阳江市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出的详细流程
阳江市职工因调离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出的流程是什么,当调离省直社会保险统筹单位的,那么可以参保人自己登入省社保局网站自助打印《参保凭证》,出具《参保凭证》到转入地社保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申办人可以在办理转出的30个工作日后到转入地查询到账及处理结果的情况。
一、所需资料
1、参保人可登录省社保局网站自助打印《参保凭证》。需在业务大厅申请出具的,凭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书、委托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分省内、跨省两种)。
二、办理程序
(一)单位先为该职工在地税部门办理减员手续,减员次日之后再到省社保局申请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交申请人到转入地社保机构申请转入。
(二)办理省内转出的,经办人员接收到省内转移平台传送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符合条件的将在15个工作日(不包含审核历史信息所需工作日)内办理转出手续,不符合条件的通过平台进行拒绝,告知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重新传送;办理省外转出的,经办人员接收到跨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将当场对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当场予以办理,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