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的社会保险包含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为了加强和规范新疆地区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保障社会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根据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结合自治区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新疆地区一并贯彻执行 查看详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保险管理局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东风路2号中国银行大厦配楼
网址:http://www.xjrs.gov.cn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碱泉街2号
网址:http://www.xjbt.lss.gov.cn
新疆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乌鲁木齐市建设路8号附1号成基大厦6楼
网址:http://www.btgjj.com.cn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保办理的流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各类企业(含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企业化管理(职工工资及退休待遇按企业标准执行)的事业单位,均应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到纳税地(非纳税单位按单位地址区域)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登记手续。新成立的单位应在单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个月内输登记手续。参保单位必须为与其发生事实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聘用的退休人员除外)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保办理的流程
一、 需填报的表格及附报资料:
社会保险登记表及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一式两份)并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
相关证件如下: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或成立证件;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保信息变更办理手续资料
依据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号)和社会保险登记管理实施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单位社会保险信息变更可以通过单位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中心办理。
根据单位基本信息发生变化的不同情况,需分别携带下列材料:
1、单位名称或单位经济类型发生变化,需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等证件的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
2、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发生变化,除上述材料外,另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无身份证的,需携带护照或其他有效证件复印件);
3、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人数发生变化,需携带机构编制委员会的批文复印件。
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新疆单位社会保险信息变更办事程序
新疆关于社保转移办理的流程与注意事项
根据新疆社保局的相关规定,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新疆社保转移流程的详细内容,包括新疆社保转移的办理条件、转保需提供的资料、办理程序以及相关的注意事项这4个方面的内容。现在请大家跟随小编一起来了解!
办理前了解
1、由新单位出具养老保险关系接收函,并在其企业注册地的社会保险中心盖章。
2、由老单位凭上面说的接收函到其注册地的社会保险中心跨统筹地区转出手续,取得加盖了社会保险中心印章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
3、由新单位凭第2条中所说的转移单和您与新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要先经劳动局鉴证)办理跨统筹地区转入手续。
一、办理条件
1、员工按规定已在新疆市参加社会保险,社会保险个人帐户基金有积累。
2、员工已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务关系,并拟离开新疆,不继续在新疆工作。
3、可由员工本人办理,也可委托他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