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卡查询余额 12333社保查询网 本站是全国社保网上查询公益性平台,提供社保查询个人账户,住房公积金,医保卡查询明细及余额查询

热门搜索:缴费 生育保险 社保转移 公积金贷款

社保首页

社会保险查询

广西

梧州市社会保险查询

  梧州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所

  地址:梧州市新兴三路63号三楼

  0774-6029105(企业离退休费待遇计算问题,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方面的问题)

  网址:http://gxwz.si.gov.cn/

  梧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所

  地址:梧州市新兴三路63号劳动力市场大厦

  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广西梧州市新兴二路133号

  网址:http://www.gxwzgjj.com

 

【信息变更】梧州市社保信息更正流程介绍

有时候可能因为种种原因,导致社会保险信息的错误,此时就需要进行信息更正,社会保险信息更正的程序是怎样的?要准备哪些资料?每一个地方应该都会有所不同。这里社保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梧州市社会保险信息更正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如何变更卡面个人信息

  卡面个人信息主要包括社会保障号码、姓名、相片等。

因相片变更需换卡的,持卡人应凭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社 保卡、符合制卡要求的相片办理。   因变更其他个人卡面信息需换卡的,持卡人应先到服务银行办理社保卡金融账户个人信息变更,再凭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社保卡、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个人资料变更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办理换卡。   因个人身份证件信息和参保信息在制卡后发生变化造成的个人信息变更换卡,由持卡人承担工本费;因信息釆集、制卡等非持卡人个人原因造成的个人信息变更换卡,免收持卡人工本费。   

 

如何变更员工社会保险信息

查看详情>>

关于梧州市社会保险征缴条例介绍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为了预防和分担年老、失业、疾病以及死亡等社会风险,实现社会安全,而强制社会多数成员参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安全制度。为了规范社会保险费的申报和缴纳管理工作,梧州市结合本市实际实施以下征缴条例,具体来看看是怎样征缴管理、监督检查、又有怎样的惩罚规定呢?

  征缴管理条例(第七-第十六条)   

第七条 缴费单位必须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包括:单位名称、住所、经营地点、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开户银行帐号以及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 本条例施行前已经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单位,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6个月内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补办社会保险登记,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本条例施行前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单位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30日内,本条例施行后成立的缴费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等有关证件,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的样式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   

第九条 缴费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缴费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第十条 缴费单位必须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保险费。   缴费单位不按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110%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并按核定数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查看详情>>

关于梧州市最新参保办理注意事项介绍

社会保险办理要符合什么条件?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相信很多人都还不清楚,这些也都是广大市民十分关注的问题,现在就随着社保小编一起去了解梧州市参保要注意的事项吧!

 

一、参保对象

  梧州市辖区内所有用人单位(含中直、区直、外地驻梧单位),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企业(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股份制企业、民营企业、私营企业)。   

二、参保手续

  1.申请报告(请写清楚单位性质;在职员工总人数;申请参加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的参保方式。)   2.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和《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增减变动表》,各一式二份。   3.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法人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单位法人和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职工工资明细表(加盖公章)。   6.劳动合同书复印件或以电子表格形式申报,表中列明每个新参保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工种、劳动合同期限、年限等(加盖公章)。   7.本市首次参保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2份,身份证复印件请参保人员签名并写上联系电话(已参保人员提供身份证复印件1份)。   申报单位于当月15号前递交以上参保资料的,当月办理参保登记;15号后递交参保资料的,次月办理参保登记。   

查看详情>>

社保查询工具

天气网实用工具

全国天气 旅游天气 国际天气 历史天气 天气新闻 天气常识 天气生活 生活小技巧 火车票查询 时间校准 邮编查询 城市美食 城市特产 城市景点 最新专题 最近更新 空气质量指数 万年历查询 周公解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