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不断进步,社会不断发展,为了跟上时代的步伐,很多政策、规定都要与时俱进,不断完善。据社保小编了解,泰安市为了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保障制度,对养老、医疗政策有了新的调整。具体的内容是怎样的?跟随小编一起去了解吧! 养老政策:建立统一 查看详情>>
泰安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
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中段
网址:http://www.sdta.lss.gov.cn/
泰安市医疗保险事业处
地址:泰安市新市政大楼9楼
泰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泰安市泰山区擂鼓石大街
信贷科 0538-6278096 征管科0538-6278109
网址:http://www.tagjj.com/
关于泰安市社会保险申报征缴的管理规定
据社保小编了解到,为了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费的申报和缴纳管理工作,泰安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了《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具体的内容是怎样的呢?跟随小编一起去了解一下吧!《规定》的详细内容如下:
社会保险费申报(第四-九条)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在规定期限内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申报事项包括: (一)用人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及联系方式; (二)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户名及账号; (三)用人单位的缴费险种、缴费基数、费率、缴费数额; (四)职工名册及职工缴费情况; (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在一个缴费年度内,用人单位初次申报后,其余月份可以只申报前款规定事项的变动情况;无变动的,可以不申报。
第五条 职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为申报。代职工申报的事项包括:职工姓名、社会保障号码、用工类型、联系地址、代扣代缴明细等。 用人单位代职工申报的缴费明细以及变动情况应当经职工本人签字认可,由用人单位留存备查。
第六条 用人单位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缴费申报有困难的,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可以邮寄申报。邮寄申报以寄出地的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 有条件的地区,用人单位也可以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规定进行网上申报。
第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如实申报本规定第四条、第五条所列申报事项。用人单位申报材料齐全、缴费基数和费率符合规定、填报数量关系一致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后出具缴费通知单;用人单位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的,退用人单位补正。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开展社会保险稽核工作过程中,发现用人单位未如实申报造成漏缴、少缴社会保险费的,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第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110%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用人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介绍网上变更泰安市社保信息的操作指南
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难免会因为某些原因导致社保信息错误。这时社会保险信息也需要更正,我们称之为社保信息更正。但是生活中许多人并不知道社保信息错误该怎么更正,要准备哪些资料?据社保小编了解,泰安市开通了网上办理业务,具体是怎样操作的?一起去看看!
系统登陆
1、系统运行环境设置完毕之后,将Ukey插入到计算机的任一可用USB接口。重新打开IE浏览器,输入网上服务系统的访问地址,正常情况下,我们便看到如下的网上服务系统登录窗口:
2、登陆窗口中左半部分显示的是系统公告,右半部分是系统登陆区域。点击公告条目可以查看具体的公告内容,并下载相应的附件。一些系统操作指南文档,社保政策,通知公告等都会通过系统公告模块发布,请单位用户对此保持足够的关注,及时获取有用信息。 3、登陆区域中单位编号为单位在核心平台系统及网上服务系统中的单位编号。这个编号不需要手工输入,当登陆系统时会根据Ukey自动显示。密码为本单位开户时设置的密码,一般默认为888888。 4、按照图片所示输入验证码,验证码不区分大小写。如图片显示验证码看不清楚,可通过点击后边的“看不清楚?换一张”链接更换一张新的图片。输入验证码后点击“登录”按钮,即可登入本系统。 5、将此网页添加到收藏夹里,再点开收藏夹,对此收藏文件点右键,选【复制】,然后在桌面点右键,选【粘贴】,这样就放桌面上了。以后直接点击桌面上的快捷方式就可以进入系统了
单位信息变更
功能说明:单位的基本信息发生变化时,除单位性质属性以外,其他信息都可通过单位信息变更功能进行变更。
1、在【功能首页】点击【申报管理】功能模块中的【单位信息变更】进入操作界面:
如何办理泰安市居民社保医疗保险
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一重要内容,而医保是社保的重要一部分,医保该怎么办理?据社保小编了解,泰安市居民医疗保险的办理手续是这样的,一起来看看!
泰安市居民医疗保险办理须知
1、泰安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人员(含各类全日制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的非本市户籍学生)。
2、居民如何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居民参保,需提供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张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重度残疾人员、低保人员,需持本人《残疾人证》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原件及复印件。社区居民在居住地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在校学生和儿童在学校和托幼机构办理参保缴费。
3、新生儿如何参加居民医保? 新生儿母亲在本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且当年正常缴费的,新生儿当年不缴费,享受当年一档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当年缴费期前出生的新生儿,于当年缴费期缴纳次年医疗保险费,未缴费的,按照未参保规定执行;当年缴费期内出生的新生儿,在次年3月31日前缴费的,只缴纳个人缴费部分。逾期缴纳或以后补缴的,按照未参保规定执行。 新生儿也可根据医疗保障需求,选择按一档标准缴费,从缴费之日起享受二档标准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新生儿落户后,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变更参保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