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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陇南市社会保险2016年最新政策

时代不断进步,社会不断发展,为了跟上时代的步伐,很多政策、规定都要与时俱进,不断完善。为了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保障制度,下面就对陇南市养老、医疗、失业三大最新政策进行逐一介绍,看看做了哪些调整?跟往年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

养老政策:陇南市武都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

  一、参保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二、资金筹集   (一)个人缴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按照省政府实施办法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个档次。由参保者自主选择一个档次按年缴费,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二)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社区)集体应当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居民)委员会民主确定。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将集体补助纳入社区公益事业资金筹集范围。鼓励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补助、资助金额不超过本办法设定的个人最高缴费档次标准。   (三)政府补贴。省级财政按照实际参保缴费人数,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对选择100—400元档次缴费的,每人每年补贴30元;对选择500元及以上档次缴费的,每人每年补贴60元。区财政对实际参保缴费100—400元的城乡居民每人每年补贴10元,缴费500—1000元的城乡居民每人每年补贴15元,缴费1500元的城乡居民每人每年补贴20元,缴费2000元的城乡居民每人每年补贴25元。   (四)对城乡居民中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和农村五保户供养人员本人不缴费,由区级财政分别为其代缴100元的养老保险费。农村计划生育“两户”家庭(独生子女领证户和二女节育户)个人缴费70元,区级财政为其每人代缴30元。   (五)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年满16周岁、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应当按年缴费。对距待遇领取年龄超过15年(含15年)的,应当逐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对距待遇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当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至15年。对个人缴费出现中断的,应当补缴中断年度的费用,补缴的个人缴费不享受政府补贴。

医疗政策:武都区2016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政策

  一、城镇居民医保参保范围及参保缴费时限   1、城镇居民医保参保范围、目标任务:   各乡镇凡具有城镇户籍且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均应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区在校学生在就读学校参保缴费,其他居民到所在乡(镇)、街道办参保缴费。   2016年将新成立的钟楼滩街道办、吉石坝街道办、江南街道办和江北街道办所辖居民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保,做到应保尽保。区合管局不再办理。   各乡镇、街道办、社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巩固现有成果的基础上努力做到应保尽保,尤其要重视参保后中断缴费人员的保费收缴和2014年以来已取消享受城市低保资格人员的参保缴费工作,参保率要达98%以上(已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人员不能再重复参加新农合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2、参保缴费时限   参保缴费工作从2015年9月1日开始到2015年11月30日结束。缴费期内没有办理参保登记的人员,逾期不再补办参保手续,将不能享受2016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医保待遇享受期为2016年1月1日到2016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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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陇南市社会保险参保指南

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一重要内容,有的在单位购买,有的个人购买。不管在哪里购买,都需要办理购买手续。但是现实当中有很多人对办理的手续不是很了解,这里社保小编为大家整理了陇南市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参保的办理手续,希望对您有帮助!

陇南养老保险参保指南   

办理条件   1、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   2、不符合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   3、未享受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   4、未按有关规定继续缴纳或一次性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非从业城乡居民;   5、在户籍所在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办理材料   1、人事档案托管机构开具的参保介绍信   2、本市户口簿、身份证   3、一寸近期免冠照片四张   4、对用工单位发放《社会保险登记证》   5、职工以个人身份参保时,要出具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原件和复印件,填写《个人参加养老保险申请书》,保险机构为其建立养老保险卡片,并发放养老保险缴费手册。   

办理流程   1、持所需申请材料   2、到户籍所在辖区社保机构征收部门个人缴费窗口   3、参保成功   注:职工变动工作时,由单位到社保管理机构办理结转手续,将其养老保险关系转到新的工作单位所在的社保管理机构。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符合条件者当场办结。   收费标准: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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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个人、单位社保信息变更指南

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难免会因为某些原因导致社保信息错误。这时社会保险信息也需要更正,我们称之为社保信息更正。但是生活中许多人并不知道社保信息错误该怎么更正,要准备哪些资料?要去哪里更正?今天就详细为大家介绍一下陇南市个人及单位社会保险信息更正的流程。

     个人社保信息变更

  一、姓名变更   所需材料:   1.《陇南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docx》一式两份。   2. 参保人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一份(本人页若有变更,需提供变更页复印件)。   3. 参保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复印在A4纸上)。   4. 单位或个人出具变更说明一份(说明中明确参保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变更原因,本人签字认可)。   5. 参保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姓名变更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户口本上无曾用名变更项者提供)。   注意事项:   以上材料以及表格均须A4规格,全部盖单位公章,表格内容需机打。

  二、身份证号码变更   所需材料:   1.《陇南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docx》一式两份。   2. 参保人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一份(本人页若有变更,需提供变更页复印件)。   3. 参保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复印在A4纸上)。   4. 单位或个人出具变更说明一份(说明中明确参保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变更原因,本人签字认可)。   5. 参保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身份证号码变更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注意事项:   1.医疗保险身份证号码变更时间为每月5-13日,当月20-25日单位可在网上申报系统查询变更结果或到社保中心窗口查询。   2.以上材料以及表格均须A4规格,全部盖单位公章,表格内容需机打。

  三、参加工作时间变更   所需材料:   1. 已开通网申数字证书的单位,可通过网申系统申报个人信息变更,并打印《陇南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一式两份;无法在网上申报的单位在五险合一企业版软件变更并打印《陇南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一式两份。   2. 变更1992年10月前的参加工作时间需提供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批准材料(原件)一份。   3. 变更1992年10月后的参加工作时间需提供单位与参保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依据实际情况特殊处理)。   注意事项:   以上材料以及表格均须A4规格,全部盖单位公章,表格内容需机打。

  四、在职长期驻外人员或退休异地安置人员信息变更   办理异地就医所需材料:   1.《陇南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docx》一式两份。   2. 参保人邮政储蓄结算户存折复印件一份(本地或异地开户均可)。   3.《在职长期驻外或异地安置登记表。xls》一式两份(异地医保部门、异地医院确认盖章,本人签字,单位签章)。   4. 参保人社保卡。   注意事项:   1. 办理异地就医需变更医疗参保人员类别、现金给付方式,填报本人邮政储蓄存折的账号、开户邮局局名及邮编。   2. 在职长期驻外人员或退休异地安置人员在陇南市只能保留一家定点医院。单位在办理职工异地就医业务前,需在网上申报系统进行变更。   3.《陇南市医疗保险异地安置(长期驻外)人员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登记表》信息应填写清晰、异地医院印章清晰,医院名称(填写全称)、医院等级为必填项。   4. 自2014年7月1日起所有登记、变更的异地安置定点医疗机构信息,如不申请变更事宜,均认定为长期有效。   5. 以上材料以及表格均须A4规格,全部盖单位公章,表格内容需机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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