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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社会保险查询

海南省社会保险事业局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金坡路八号

电话:0898-65370557 、65316035 、65370676(养老保险处)

网址:http://www.hi.si.gov.cn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海口市大同路38号海口国际商业大厦G层公积金服务大厅

电话:(0898)66531601、66531602、66531603

网址:http://www.hngjj.net/

 

海南省社会保险政策

2016年最新海南省社保政策有哪些,其中包括有海南省养老保险新政策,海南省医疗保险新政策,海南省工伤保险新政策,海南省生育保险新政策,海南失业保险最新政策,这也是我们常说的五险,有关五险的最新政策消息,那么就让社保小编带大家来看看吧! 查看详情>>

2016年海南省办理社保关系转移相关流程介绍

关于办理社保转移,就目前来说,只有养老保险可以实现转移。自从2010年1月1日开始,我们只能通过转移社保关系的方式来实现社保的延续,养老保险是不允许退保的,刚开始医保也只能在参保地使用,不过现在随着社保政策的完善,已经可以施行医保的异地转移了。

跨省转移社保关系需要走三个流程: 新参保地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并向原参保地发出同意接受函——原参保地办理转移手续——新参保地接受转移手续和资金 ,3个流程走完后即可办妥转移接续手续,政策规定每个流程最多15天,也就是说参保者最多45天就可以将全部手续办完。

所需要的材料有:身份证、申请表。

河南省社保转移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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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办理社保所需资料及流程介绍

为了更加方便河南的朋友们办理企业职工的社保,现在由社保小编为大家精心收集了办理社保的相关详细资料,其中的内容包括有办理养老保险,办理医疗保险,办理失业保险,办理工伤保险及生育保险,办理这些业务所需的资料和流程如下:

养老保险

单位持以下材料办理:

1. 企业单位:省或市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

事业单位:编制文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分支机构:分公司营业执照或驻郑办事处登记证(另附:总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及社会保险登记表并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证件提供复印件或传真即可

2. 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颁发组织机构代码证

3. 法人身份证

4. 本单位在职职工工资花名册(加盖单位公章),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5. 本单位公章

以上证件需用A4纸各复印一份,办理时间:每月5—20日期间的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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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最新社保征缴条例已发布

海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已发布施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9号,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海南省的工作实际,各地要切实做好《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认真贯彻执行。现就我省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费实行征缴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社会保险费征缴范围,除《条例》规定的范围外,将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将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纳入失业保险的范围。

二、社会保险费的费基、费率要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省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不得随意提高或降低缴费单位和个人缴费费基、费率。

养老保险费的费基无法确定的,单位和个人缴费依照我省城镇私营企业职工和个体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确定。失业保险费缴费基数无法确定的,单位和个人缴费按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基本医疗保险费基数无法确定的,单位和个人按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三、社会保险费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根据不同险种统筹管理范围,实行不同统筹层次的征缴管理。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省级统筹管理,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办法按照《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1999〕38号)规定管理,失业保险实行市地级统筹管理。

社会保险登记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由经办养老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办理缴费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工作,并集中统一征收社会保险费。省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省政府确定的征收范围,具体承办社会保险费的征收。

四、缴费单位发生解散、破产、撤销、合并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社会保险缴费义务时,应当及时向原承办社会保险费征收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缴费单位在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之前,应当结清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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