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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哈密地区城乡居民社保养老保险转移业务

来源:天气网社保查询工具

日期:2016-08-22

  据社保小编了解到,哈密地区根据相关政策,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缴费期间因户籍跨省、县(市)迁移,需要转移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可向户籍迁入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按照转移经办流程办理转移手续,具体的办理指南是怎样的?跟随小编一起去看看!

  哈密地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业务办理指南

  据该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科相关负责人介绍,自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合并实施后,根据相关政策,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缴费期间因户籍跨省、县(市)迁移,需要转移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可向户籍迁入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按照转移经办流程办理转移手续,实现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新参保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转移条件   参保缴费人员,年满60周岁,并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关系不可转移。

 

  转移流程   第一步:由参保人向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原参保地经办机构审核后为参保人出具其历年缴费明细(加盖公章),填写《转入申请表》;   第二步:由参保人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转出地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人员的历年缴费明细(加盖公章)、《转入申请表》;   第三步: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提供的原参保材料后,经审核无误,向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发出《接收函》;   第四步: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接收函》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转出手续。

  社保小编提醒您:具体业务办理事项还可拨打0902-2259178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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