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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宝鸡市工伤认定

来源:天气网社保查询工具

日期:2016-08-22

工伤保险小编通过宝鸡市的市民了解到,大多数的市民对于办理工伤保险认定需并不熟悉,那么宝鸡市工伤认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工伤保险小编在这里已为大家提供了一份详细的工伤保险认定办理指南,与大家一起分享。

详细介绍宝鸡市工伤认定

宝鸡市工伤认定申请

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需要工伤认定或劳动能力鉴定的,应当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办公地点在宝鸡市陈仓园市民中心七楼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联系电话: 3901972。

宝鸡市工伤认定申请时限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 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 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宝鸡市工伤认定申请时限

宝鸡市工伤认定申请材料

( 1)单位或工会申报:单位或工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报告(向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正式文件),附个人工伤认定申请 ;个人申报:受伤害职工或直系亲属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附报送材料清单。

( 2)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

(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直系亲属申报的提供其亲属关系的有效证明。

( 4)劳动合同文本原件及复印件或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劳动关系裁决书(判决书)。

( 5)医疗机构出具的首次门诊病历原件或住院病历首页及入院记录复印件(加盖医院红章)、诊断证明书原件,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原件。

( 6)提供证言材料(第一现场目击证人两人以上,注明证言人的身份及身份证编码、联系方式及家庭住址,用蓝黑钢笔或中性笔书写)。

( 7)单位事故调查报告(单位或工会申报的提供)。

( 8)认定职业病时,提供历次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原件。

( 9)个人申报或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申请人提交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等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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