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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汕尾市社保关系转移具体操作流程

来源:天气网社保查询工具

日期:2016-08-22

我们生活中常说的社保关系转移包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和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社保关系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用人单位、劳动者之间在社会保险中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我们比较常遇到的是养老保险转移,现在就让社保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养老保险关系由汕尾市转移到省外的具体流程和内容。

办理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

2、《印发广东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08]76号)

办理条件

1、参保人已在保险关系科办理了停保

2、转入地社保机构已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所需材料

1、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转入地社保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窗口办理流程

1、到市社保基金局二楼业务大厅“保险关系”(9-11号)窗口办理暂停缴费手续

2、确认缴费已到账

3、委托代办的需要提供委托书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保险关系科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并由本人或代办人确认签名

5、社保关系科在收到新参保地社保机构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办理转出

网上办理流程

1、登陆汕尾市社保业务办事大厅并查找[本市养老保险关系转往外省(市)]服务事项;

2、申办人填写自己的基本信息;

3、上传附件身份证,委托代办的上传委托书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

4、完成申请后按系统提示的工作日内到社保基金局办理转移手续。

办理时限说明

法定期限:15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资料齐全的,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信息表》办理转移。

办事窗口

汕尾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服务窗口

工作时间: 逢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假日除外。

地址: 汕尾市政和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二楼

联系电话: 0660-3392891、3392892、3392893

交通指引: 1、从起点进入红海大道,进入和顺路 1) 沿和顺路行驶200米,右前方转弯 2) 行驶120米,直行进入政和路 3) 沿政和路行驶50米,到达终点(在道路右侧) 2、从起点进入汕尾大道,转弯进入公园路 1) 沿公园路行驶150米,左转进入文明路 2) 沿文明路行驶140米,右转进入政和路 3) 沿政和路行驶470米,到达终点(在道路左侧)

收费标准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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