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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社会保险转移程序介绍

来源:天气网社保查询工具

日期:2016-08-22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为了预防和分担年老、失业、疾病以及死亡等社会风险的社会安全制度,是居民生活的基本保障之一。而社保关系的转移也时常发生,每个地方的转移流程可能会有所不同。那么南宁市社保的转移流程是怎样的呢?需要提供哪些资料?现在就跟着社保小编一起去了解吧!

 

→办理程序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办理材料

  (1)缴费职工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缴费职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请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4)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   (5)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调动手续原件及复印件   (6)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办理地址

 

南宁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所   地址:南宁市桂春路南二里   电话:0771-5505311   传真:0771-5505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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