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小编通过本溪市人社局获悉,从今年1月份开始,将会出台新的工伤保险政策,此次工伤政策主要是针对于所有建筑施工企业及施工单位,他们只有为农民工交上工伤保险才能进行开工建设,从而切身保障了农名工工伤保险权益。那么新政的内容分别提现在哪些方面呢,接下来的时间,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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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本溪市工伤赔偿待遇标准
提到工伤保险相信本溪市的市民们都知道,小编想问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市民职工们,你们都了解工伤赔偿待遇标准吗?没了解的市民们不用急!工伤保险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本溪市工伤赔偿待遇新标准,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本溪市调整工伤赔偿待遇标准
本溪市近日印发《关于调整工伤保险待遇的通知》,决定对本溪市工伤职工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进行调整。这是本溪市人社局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企业工伤人员相关待遇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结合本溪市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增长情况作出的新调整。
一、此次待遇调整范围为:2015年12月31日前退出工作岗位、保留劳动关系、领取伤残津贴的一级至四级在职工伤职工;2015年12月31日前享受生活护理费待遇的工伤人员、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的工亡职工供养亲属。
二、此次待遇自2016年1月1日起按以下标准进行调整:
1.工伤职工伤残津贴:一级伤残每月增加200元,二级伤残每月增加190元,三级伤残每月增加180元,四级伤残每月增加170元。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凡领取的伤残津贴低于1850元、1750元、1650元和1550元的分别调整为1850元、1750元、1650元和1550元。供养亲属抚恤金: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每人每月增加120元,孤寡老人或孤儿每人每月再增加15元;凡配偶每月领取的抚恤金低于850元的按850元计发,其他供养亲属每月领取的抚恤金低于800元的按800元计发。
如何办理本溪市工伤保险认定
工伤保险小编通过采访本溪市的市民了解到,大多数的市民对于办理工伤保险认定的相关流程并不熟悉,那么办理本溪市工伤认定的具体流程要怎么走?工伤保险认定的条件有哪些?本溪市工伤保险认定需要哪些材料?小编在这里已为大家提供了一份详细的工伤保险认定办理指南,给大家分享。
本溪市工伤认定办理条件
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2.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本溪市工伤认定办理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调整本溪市工伤保险费率
为进一步减轻全市用人单位社保负担,推进工伤事故预防,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等5部门联合发出通知,即日起,全市调整2016年工伤保险费率,今后,用人单位工伤事故预防越好,工伤保险缴费越低。
本溪市工伤保险费率调整分类进行:
以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缴纳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按照已核定的行业风险类别调整基准费率,一类行业为0.4%,二类行业为0.9%,三类行业为1.8%。以此为基准,按照统计期间内各用人单位工伤保险支缴率和工伤事故发生率核定其费率调整幅度。
据介绍,所谓工伤保险支缴率,是指统计期内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费占该单位的工伤保险费的比例。其中工伤保险基金支出总数,含统计期间支付给用人单位按月享受工伤保险的待遇,不含工伤预防费用。
本溪市工伤保险费率具体调整如下:
支缴率小于等于50%的单位,费率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再下浮50%,即,一类行业为0.2%,二类行业为0.45%,三类行业为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