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公积金在五月份开始就开始逐月提取公积金还商贷新政。另外,职工只有购买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的普通住房,才能支取公积金偿还商贷。那么接下来的时间就让公积金网小编带大家一起去详细了解下吧! 今年5月1日,南京市公积金执行逐月提取公积金还商贷 查看详情>>
江苏省公积金查询
(1).带上个人身份证,到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直接查询;
江苏省省级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江苏省公积金中心电话 江苏省公积金中心电话是多少
江苏省公积金中心一般指江苏省省级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电话是:025-12329。江苏省省级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是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单位。
主要职责包括:
1、编制、执行省级机关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
2、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3、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4、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贷款申请报告;
5、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及归还,并在政策规定范围内进行运作;
江苏省公积金办理流程
关于公积金如何提取的流程一直以来都是广大市民热切关注的问题之一,而公积金网小编也为大家整理了一份江苏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的办理流程,接下来就由小编给大家详细讲解下吧!
江苏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户口迁出所在市、县或者处境定居的;
江苏省2016年公积金缴费标准
据公积金小编了解到,江苏省从2016年1月1日起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以该职工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的当月工资收入或以其新参加工作以来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那么市民每个月要缴交的公积金比例是多少呢?那么下面就由小编一一带大家解答下吧!
据了解,工资总额的计算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执行,职工工资收入包括工资、奖金(绩效)、津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等。2016年1月1日起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以该职工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的当月工资收入或以其新参加工作以来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2016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机关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缴存比例仍为12%;企业(含企业化管理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单位及其职工缴存比例仍为8%-12%,缴存比例未达到8%的应调至8%。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佣人员、自由职业者缴存比例一律为20%。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佣人员、自由职业者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工资基数不低于省政府公布的当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且不低于本人上年度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高于盐城市缴存基数上限13000元。
住房公积金在保证缴存职工提取的前提下,优先满足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贷款需求。借款申请人购买政策性住房或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套自住住房,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120万元,购买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非政策性住房或第二套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仍为80万元。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具体额度按照《关于加强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差别化管理的通知》综合确定。
对于曾经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北京缴存不满规定缴存时间的,职工可以提供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经审核确认属实的,缴存时间可以根据缴存证明合并计算。对于中央国家机关因公派驻外地,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北京户籍职工,在北京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可持工作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等相关材料申请贷款。取消由开发商或售房单位提供阶段性保证担保和房产抵押担保方式1.5‰的担保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