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在我们身边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而当公积金金额到达一定程度,只要缴纳人具备对应的条件,便可以通过公积金贷款进行购房、还贷等事宜。那么,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流程、贷款额度与利率等是怎么样的呢?随小编来看看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大全。
贷款条件
1、借款人所在单位已开户,且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缴存账户为正常状态。(新开户的单位及个人连续缴存12个月以上)
2、借款人夫妻双方无贷款、无担保行为。如月还款额度超过借款人家庭收入的50%,需要有一名在呼市地区建立住房公积金且无贷款无担保行为的职工作为担保人 (以担保人所在公积金中心开具的无贷款、无担保证明为准)。
3、借款人可持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的购房合同,并已交纳不少于购房总价30% (家庭购买第二套房不少于50%)的首付款,购房行为:二手房在1年之内,多层商品房在2年之内,高层商品房和回迁房在3年之内。
4、提供本人或他人的已取得产权的《房屋所有权证》做抵押,抵押值为评估价的70%(用2008年7月1日前房屋作抵押,应先办理共有证或进行夫妻双方财产约定后方可抵押);二手房贷款以所购买房屋抵押。
5、办理公积金按揭(组合)贷款,我中心与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按揭贷款合作协议的,借款人可以用所购房作预抵押,由开发商作阶段性担保,并交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再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同时与银行签订三方合作协议的,可以申请组合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