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出台了公积金贷款新政策,这次出台的贷款新政涉及到的范围比较全面,其中就包括了一项关于购房的优惠政策,即市民只要在郑州市购买首套或改善性自住住房,符合省直中心贷款条件,可申请办理省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至于详细政策内容,请参看下文。 河 查看详情>>
河南省公积金查询方法介绍如下:
1、中心柜台查询需本人携带个人身份证和公积金龙卡到省直资金中心一楼业务大厅办理。
2、多媒体查询职工需在中心多媒体机上插公积金龙卡进行实时查询。
4、ATM机查询职工需在建行ATM自动柜员机中插入公积金龙卡,输入交易密码即可查询公积金余额和储蓄余额。
5、手机短信查询目前可通过移动公司手机进行查询,免收信息费。查询方法:
1、发送“CZ(或88)+身份证号+空格+密码”到“106573023798”
2、发送“CZ(或88)+龙卡卡号+空格+密码”到“106573023798”
修改密码方法:(初始查询密码为“000000”)
1、发送“XM(或66)+身份证号+空格+旧密码+空格+新密码”到“106573023798”
2、发送“XM(或66)+龙卡卡号+空格+旧密码+空格+新密码”到“106573023798”
河南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主要负责省直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归纳、使用、核算和管理工作。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经三路6号
邮 编:450007 电 话:0371-65909463 65908401 网址:http://www.hnszgjj.com
河南省公积金贷款办理指南介绍
2016年,对于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政策是频频而出,2016年此时不用公积金贷款买房,更待何时呢?可是对于买房的菜鸟,公积金贷款该怎么办理呢?下面公积金小编就为你介绍关于河南省公积金贷款办理详细指南,只要按流程办理保证不会错。
贷款对象及条件
1、河南省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
凡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建造自住住房的职工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为住房买受人且为正在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2、河南省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1)借款人及其配偶具有有效的身份证明;
(2)已支付规定比例首付款,首付款+贷款金额=房产总价,且房款未付清;
2016年河南省公积金新政详解
最近关于公积金的新政策频出,如何合理利用公积金政策给自己带来便利,已成了河南省市民关注的焦点。公积金小编也了解到河南省最近出台了公积金新政策,这一政策的出台是为了力争到2016年底,全省住房公积金个贷率达到70%,结余资金比2015年底减少180亿元。下面就跟小编一起去看一下政策的详细内容吧。
省住建厅、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联合出台《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通知》,上面明确,各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可根据当地职工需求,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个人账户余额不能满足使用需求的,可同时提取配偶及父母、子女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方面,允许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家庭普通自住住房物业管理费;另一方面,允许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所购新建普通商品自住房的房屋装修费用,用于支付15年左右房龄自住住房的维护和修缮费用。
省住建厅有关负责人说,今后,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还要为有稳定劳动收入的进城务工人员、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人员建立归集账户,鼓励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支持群众基本住房需求。
据悉,根据住建部和省政府要求,结合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实际,力争到2016年底,全省住房公积金个贷率达到70%,结余资金比2015年底减少180亿元。
郑州住房公积金新政已经出台满3个月。昨天,记者从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自今年5月1日郑州放宽租房提取公积金条件以来,郑州已经有1357名职工因为租房提取694万元的公积金。
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说,申请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当天提出申请当天可以办理完毕,3个工作日之内把钱打到卡上。无房职工提取公积金用于租房,需要提取职工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材料,不需要去房管部门开租赁证、无房证明。但是,提取公积金用于租房的家庭,每月提取的钱不超过2000元,每年不超过2.4万元。
由于公积金政策不断放宽,住房公积金办事大厅很火爆,为解决业务大厅人员较多、排队等候时间较长等问题,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增设河南省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政三街网点。
河南省公积金最新缴存基数的调整
据公积金小编获悉,河南省公积金缴存基数前段时间做出了新的调整,这一调整对于市民来说是利还是弊呢?下面还是先跟着小编去详细了解下吧!
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昨日发出通知,对2015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进行调整。
通知称,2015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和职工个人各5%~12%。
据介绍,河南省统计局公布的2014年度全市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9279元。非私营单位缴存职工2014年度的平均工资达到或超过全市当年平均工资水平的,缴存比例不得低于10%(即410.66元, 49279÷12×10%);达到当年平均工资80%(39423元)的,缴存比例不得低于8%(即262.82元,39423÷12×8%)。
对于私有企业的缴存标准,河南省统计局公布的2014年度城镇私有企业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30853元,城镇私营企业缴存单位职工2014的年度平均工资达到或超过当年平均工资水平的,缴存比例不得低于10%(即257.11元,30853÷12×10%);达到当年平均工资80%(24682元)的,缴存比例不得低于8%(即164.55元,24682÷12×8%)。
另外,按照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意见,确定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12319元(49279÷12×3),住房公积金月缴存总额上限为2956元,缴存基数的下限按照河南省2014年度最低工资标准,市区、各分中心、各管理部月缴存基数的下限为1400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下限为1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