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份以来,全国各地陆陆续续得出台公积金新政策,这些政策的出台,无非为的就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拉动住房消费。说到公积金的新政,公积金小编就收到消息,黑龙江省近段时间刚出台了公积金新政策,这一政策出台立马就受到了广大市民的热切关注,至于具体的政策内容,小编 查看详情>>
黑龙江省公积金查询说明:
网上查询:http://1.58.76.28:7001/hljwscx/
查询过程中如有疑问或遗忘密码的,请咨询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
(1).带上个人的公积金卡到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大厅查询;
黑龙江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主要负责中省直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归纳、使用、核算和管理工作。该中心专门负责1500多家中省单位、9万多名职工的住房资金管理和住房公积金服务,目前管理包括住房公积金、房改资金等10亿多元。
地址:哈尔滨市民生路179号-6
邮 编:150001 电 话: 0451-87010486 网址:http://www.hljszgjj.com
黑龙江省公积金缴存基数的调整
公积金小编从黑龙江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黑龙江省公积金缴存基数将做出调整,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提至3093元,这一调整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其实也并没有发生较大变化,那么,接下来还是让小编先给大家介绍一下最新的调整内容吧。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通知》(黑建保〔2008〕11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哈尔滨市统计局公布的相关数据,黑龙江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决定,调整我市2015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2015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黑龙江省2014年度月最低工资标准(市区1160元/月;呼兰区、阿城区1050元/月;五常市、双城市、尚志市900元/月;巴彦县、延寿县、木兰县、通河县、宾县、依兰县、方正县850元/月),上限为2014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人员月平均工资的三倍12888元、月缴存额上限为3093元。
此次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计算口径是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计算口径按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的组成规定》要求执行的。调整后,单位录用的新参加工作职工,缴存基数要按照实际发放月份的工资计算;新调入的职工,缴存基数按其调入单位实际发放月份的工资计算。
调整后,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应于6月15日至9月30日到所在辖区住房公积金办事处办理基数调整业务,2015年1月1日至基数调整日期间的差额应进行补缴。
黑龙江省公积金贷款办理详细指南
关于如何快速办理黑龙江省公积金的贷款,即省时又不费人力呢?这个问题相信很多市民都是非常关注的,公积金小编在这里为大家整理了一份详细办理指南,供大家参考。
一、必备条件
1、连续缴交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确定开发商是否与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签定合作协议;
3、确定借款人是否在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有其他贷款。
二、需申报的材料
1、提供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