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医疗保险小编获悉,株洲市为完善本市医疗保障政策,让参保居民享受更大的实惠。将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作新的调整,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信息,供广大市民参考和了解! 2015年度株洲市城镇医保起付标准将上调 市人社局日前公布《株洲市 查看详情>>
株洲市医疗保险处
职责:负责全市医疗保险管理的副县级事业单位,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领导和管理。
地址:株洲劳动力市场三楼
邮编:412000
株洲市医疗保险报销详细操作指南
医疗保险是我国基础的社会保障政策之一,为我国居民的健康提供基本的保障。据医保小编悉知,株洲市医疗保险报销有了新的标准,那么株洲市医疗保险报销标准是怎样?下面由小编带大家详细了解。
报销条件
报销的条件有以下几点:
1、申请人已经办理参保手续、足额缴交医疗保险费
2、合作医疗指定医疗机构就医;
3、参保人在备案医疗机构就医发生了住院医疗费用,并先行支付现金,且保存有关单据和资料。
办理材料
株洲市医疗保险职工、居民参保流程指南
想要参加株洲市医疗保险的市民们,你们知道要哪些程序吗?以及要准备哪些相关资料?本文介绍了株洲市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流程以及职工医疗保险参保流程指南,下面跟着医疗保险小编来详细了解。
办理条件
居民参加医疗保险
1.大、中、小学阶段的在校学生(包括驻株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中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和幼儿园)、少年儿童(以下简称学生儿童);
2.年满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具有株洲市城镇户籍的非从业居民;户籍不在株洲、但在株洲居住且有固定住所的居民及在株务工的人员(以下简称非从业居民);
3.年满60周岁以上,具有株洲市城镇户籍的居民或户籍不在株洲、但在株洲居住且有固定住所的居民(以下简称老年居民)。
职工参加医疗保险
株洲市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新标准
据医疗保险小编了解到,医疗保险缴费续保的株洲市城镇居民们,即将又到了正常参保、续保的缴费期。按期缴费的,从次年的1月至12月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未按期缴费的,将延期享受居民医疗保险相关待遇。下面是株洲市医疗保险缴费的新标准以及办理地点。
参保对象
包括大学、中学、小学、幼儿园的在校学生和少年儿童;
年满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具有株洲市城镇户籍的非从业居民,户籍不在株洲、但在株洲居住且有固定住所的居民及在株务工的人员;
年满60周岁以上,具有株洲市城镇户籍的居民或户籍不在株洲、但在株洲居住且有固定住所的居民。
缴费标准
2015年株洲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90元/人·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