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下面由医保小编带你详细了解驻马店市医疗保险报销相关信息。
现金报销业务承办部门
城镇医疗保险现金报销业务按参保地属地化管理,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各分局城镇医疗保险科负责。
报销条件
1、申请人已经办理参保手续、足额缴交医疗保险费
2、合作医疗指定医疗机构就医;
3、参保人在备案医疗机构就医发生了住院医疗费用,并先行支付现金,且保存有关单据和资料。
地址:驻马店市解放路西段
邮编:463000
电子信箱:zmd@ha.lss.gov.cn
网址:http://www.hazmd.lss.gov.cn/
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下面由医保小编带你详细了解驻马店市医疗保险报销相关信息。
现金报销业务承办部门
城镇医疗保险现金报销业务按参保地属地化管理,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各分局城镇医疗保险科负责。
报销条件
1、申请人已经办理参保手续、足额缴交医疗保险费
2、合作医疗指定医疗机构就医;
3、参保人在备案医疗机构就医发生了住院医疗费用,并先行支付现金,且保存有关单据和资料。
医疗保险指通过国家立法,按照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基本医疗保险费应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时足额缴纳。不按时足额缴纳的,不计个人帐户,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其医疗费用。下面是医保小编整理的驻马店市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办理相关信息。
一、参保缴费
1.参保时间:每年9月1日至10月31日。超过缴费期后不再办理。
2.参(续)保方式:
(1)登录 http://www.zmd12333.gov.cn/办理参(续)保手续。
(2)到本人所在的社区或学校办理参(续)保手续(新参保: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及本人页复印件(学生不提供),彩色1~2寸照片1张;续保:向社区或学校提供本人身份证号码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证)。
(3)困难人群视本人情况,低保的提供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1~2级重度残疾人员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属于低收入家庭少年儿童或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提供民政部门证明材料,到所在社区或学校办理参(续)保手续。
据了解,驻马店市对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进行了新的调整。驻马店市人社局、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规定,医疗保险小编收集了相关信息,供大家参考与了解!
一是调整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年度缴费标准。18周岁以上居民缴费标准由100元调整为130元;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和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缴费标准由10元调整为30元;学生儿童缴费标准由30元调整为90元;低保对象、重度残疾的学生和儿童以及低收入家庭的未成年人缴费标准由0元调整为10元。文件还规定:以上参保对象中困难群体按前述标准缴费后达不到筹资标准的,由当地政府补齐。对于经济特别困难或符合相关文件要求的参保对象,个人不再缴费,所需参保费用全部由当地政府负担。
二是调整计划内分娩婴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医疗保险待遇以及城镇居民生育医疗保险待遇。当年出生未能参保的计划内分娩婴儿,自出生之日起办理参保的时限由2个月延长到3个月;参保居民的计划内孕产妇住院分娩医疗费用实行定额报销,标准为平产600元,剖宫产1200元,每多1胎增加300元。
三是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从2016年1月1日起,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原来的8万元提高到10万元。
四是调整城镇参保职工、参保居民住院起付线。参保职工和居民在一级、二级、三级和转市外就医的起付线分别调整为500元、700元、1000元和1500元,年度内第二次及以后住院起付线分别为300元、400元、500元和800元; 恶性肿瘤参保患者在一个医保年度内住院放化疗只支付一次起付标准;重症尿毒症透析参保患者在一个医保年度内住院透析治疗,不再支付起付标准;参保人员因意外伤害住院的支付比例在正常待遇基础上降低10%。
参保患者2015年8月31日前入院的,仍执行原来的起付线和支付标准;2015年9月1日零时入院的,执行新的起付线和支付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