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是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医疗保险小编整理了中卫市城镇居民报销流程,供大家参考和了解。
现金报销业务承办部门
城镇医疗保险现金报销业务按参保地属地化管理,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各分局城镇医疗保险科负责。
报销条件
1、申请人已经办理参保手续、足额缴交医疗保险费
2、合作医疗指定医疗机构就医;
3、参保人在备案医疗机构就医发生了住院医疗费用,并先行支付现金,且保存有关单据和资料。
职责:承担市、区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补助基金等相关工作等。
地址:宁夏中卫市东大街建行办公楼
邮编:751200
医疗保险是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医疗保险小编整理了中卫市城镇居民报销流程,供大家参考和了解。
现金报销业务承办部门
城镇医疗保险现金报销业务按参保地属地化管理,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各分局城镇医疗保险科负责。
报销条件
1、申请人已经办理参保手续、足额缴交医疗保险费
2、合作医疗指定医疗机构就医;
3、参保人在备案医疗机构就医发生了住院医疗费用,并先行支付现金,且保存有关单据和资料。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将对中卫市医疗保险政策作新的改革,新政策主要体现在哪几方面呢?下面由医疗保险小编带您了解参考中卫市医疗保险新政策相关信息。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保障我市城镇居民的基本医疗需求,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7]20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07]13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指政府补助、居民缴费、防治结合、保障基本医疗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范围内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 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低水平、广覆盖,重点保障住院和门诊大病基本医疗需求兼顾门诊的原则;
据医疗保险小编了解,中卫市根据宁夏省相关部门要求,结合居民医保运行的实际情况,调整了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水平。中卫市医疗保险新的缴费标准是什么?具体内容请看下文:
缴费比例
中卫市医疗保险缴纳比例统一为 :个人承担2%,单位承担7.5%
缴费基数
中卫市医疗保险缴纳基数统一为 :3188元
按医疗保险基数计算,个人缴纳为63.8元,单位缴纳239.1元
缴费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