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小编在玉林市社保局获悉,我市将全面实施北部湾经济区医疗保险政策(以下简称北部湾医保政策),实施的条例内容有哪些呢?对于新的职工医疗保险政策,小编对变化较大的地方作了解读。供广大市民参考!
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比例提高
北部湾政策职工医疗保险“统账结合”的缴费比例提高了2%,其中个人缴费比例不变,仍为个人工资的2%,而单位缴费比例从原政策的6%提高至8%;经市级以上有关部门认定为困难企业的参保单位,可以申请按“单建统筹(5.6%)”或“住院医疗(5%)”缴费比例缴费,职工个人不缴费。
个人账户配置调整
按“统账结合”缴费比例参加医疗保险的职工以上年度个人工资收入为基数(退休人员以上年度个人退休金为基数),按一定比例记入个人账户。现行政策按年龄不同记入比例不同,而北部湾政策,在职人员统一按3%比例,退休人员按3.5%比例记入个人账户。
住院起付线提高
北部湾医保政策中,职工住院起付线在三级、二级医疗机构年内第一次住院起付金额分别从400元、300元调整到600元、400元;年内第二次及多次住院起付金额分别从300元、200元调整为200元、1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