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医保小编了解悉知,延边州医疗保险为进一步巩固和完善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根据延边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积累和运行现状,经研究,决定对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进行了部分调整。下面是政策调整详细内容。 查看详情>>
延边州社会保险局
地址:延吉市前进路569号
邮政编码:138000
热线:0433-2852205
网址:http://www.jlyb.lss.gov.cn/
关于调整延边州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据医疗保险小编通过延边州人力局了解到,为了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将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和待遇标准进行了调整,至于缴费调整后的内容是怎么样的,下面就让小编给大家进行详细说明下吧。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提高
从10月1日起,我州成年人个人年缴费标准提高20元,调整后具体标准为:一般成年人个人年缴费标准190元,低保、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低收入家庭重病成年人及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个人年缴费标准84元,60周岁以上老年人个人年缴费标准130元。大中小学生、儿童个人年缴费标准提高10元,调整后具体标准为:一般中小学生、儿童和不满18周岁的非在校城镇居民个人年缴费标准40元,低保家庭、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低收入家庭重病未成年人个人年缴费标准20元。
政府财政补助人均提高40元
2014年政府补助标准由人均280元提高到320元。继续加大对全州城市困难居民参保补助力度,其中低保家庭、丧失劳动能力重度残疾、低收入家庭重病未成年人各级财政及医疗救助资金补助标准达到340元;60周岁以上老年人各级财政补助标准达到380元;低保、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低收入家庭重病成年人及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各级财政及医疗救助资金补助标准达到426元,进一步增强制度保障能力。
介绍延边州医疗保险参保操作流程
医疗保险小编搜集了关于延边州医疗保险参保办理的详细内容介绍,为您提供关于延边州医疗保险参保的办理条件流程、参保的准备材料、参保的办理费用及参保办理地址等相关内容,希望能帮到您。
办理条件
延边市境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包括各类所有制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未参保的职工。
办理材料
1、市(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批文或所属镇(街)政府出具证明并加盖公章(原件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3、代办单位主任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016延边州医疗保险报销流程
社会医疗保险报销办法各地都有一定的差异,并且住院才可以享受报销,而且个人首付一部分,其余部分分几类药,有些药物不能全额报销,较为复杂,现在由医疗保险小编向大家介绍关于延边州医疗保险报销流程的一些相关信息,供参考。
报销条件
报销的条件有以下几点:
1、申请人已经办理参保手续、足额缴交医疗保险费
2、合作医疗指定医疗机构就医;
3、参保人在备案医疗机构就医发生了住院医疗费用,并先行支付现金,且保存有关单据和资料。
办理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