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区职工也可参保大病保险了。近日,温州市印发《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温州市大病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在现行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基础上,建立职工大病保险,《意见》从2015年1月1日开始实施。医保小编整理。 此次大病保 查看详情>>
温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简介:下设医保关系转移、异地安置登记、即时报销初审及复核、困难企业职工、离退休人员缴费等8个对外窗口,隶属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全额拨款、监督管理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30名,主要负责医疗保险的各项具体经办业务。
地址:温州市黎明西路29弄5号(市社保中心办事大厅内)
邮编:325000
温州市办理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温州市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是怎么样的?温州市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是多少?温州市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又是多少?医保小编为你提供温州医疗保险缴费办理指南,具体请参考阅读下文,希望能帮到您。
缴费比例
温州市医疗保险缴纳比例为 :个人承担2%,单位承担6%
缴费基数
城镇职工
1、以本人的实际工资为缴费基数;
2、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上年度全省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031元300%的,按300%确定;
温州市办理医疗保险报销指南
需要办理温州市医疗保险报销业务的市民们,你们知道温州市医疗保险报销应该如何办理相关手续和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吗?医保小编为你整理出温州市医疗保险报销指南,具体请阅读下文,希望能帮到您。
报销比例
城乡居民
住院医疗费用报销:
起付标准:三级及相应医疗机构为700元,二级及相应医疗机构为400元,一级及其他医疗机构为300元。
住院起付标准:一次住院起付标准。参保人员医保年度内多次住院且所住医疗机构级别高低不同的,按其住院医疗机构级别最高的一次计算起付标准。
报销比例:
温州市办理医疗保险参保指南
需要办理温州市医疗保险参保业务的市民们,你们知道温州市医疗保险参保应该如何办理相关手续吗?医保小编为你整理出温州市医疗保险参保指南,具体请参考阅读下文,希望能帮到您。
办理条件
城镇职工
(1)各类企业、事业(不含全额拨款)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含退休、退职人员)。
(2)市区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
城乡居民
(1)具有本统筹地区户籍的非从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