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小编从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了解,根据《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我市城镇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平顶山市调整了城镇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想要了解更多详细内容请看下文:
报销比例
较上年提高10%左右
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和报销比例,2015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支付限额由6万元提高到10万元,参保人员住院费报销比例较上年度提高10%左右(起付标准及报销比例具体调整情况见下表)。
门诊重症慢性病范围
由4种扩大到16种
据了解,从2015年1月1日起,我市城镇居民门诊重症慢性病种由原来的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结核病(监督化疗)4种,扩大为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糖尿病患者胰岛素治疗、重症精神病人药物维持治疗、血友病、结核病(监督化疗)、再生障碍性贫血、艾滋病、系统性红斑狼疮、肝硬化(失代偿期)、帕金森氏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重度以上)、慢性肾功能不全、癫痫、肺间质纤维化等16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