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城镇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以家庭(或个人)缴费为主,政府给予适当补助。本市医疗保险政策有了新的调整,医疗保险小编整理了相关信息。详细内容条例请阅读下文:
第一条 为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切实保障我市城镇居民的基本医疗需求,实现人人享有医疗保障的目标,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市辖区和县(市)为单位进行统筹,实行统一政策,属地管理,分别运作。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居民,包括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含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
第四条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下列各项构成:
(一)城镇居民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政府补助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