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是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病有所医”的健康保障问题,是涉及千家万户和百姓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也是国家实施为切实减轻参保群众负担,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一项惠民政策。近日,佳木斯市相关部门也相继推出了医保政策的新统筹规定,至于具体政策内容是怎么样的,请查看以下全文。
一、筹资标准
按年人均30元标准建立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基金,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划拨,单独列帐管理,参保居民个人不另行缴费。
二、支付范围及标准
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为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甲类药品、一般诊疗费及部分基层医疗机构诊疗项目。参保居民普通门诊医疗费起付线100元,低保人员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50%,年度普通门诊医疗费最高限额300元。
三、就医管理
1、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的,具备医疗保险服务资格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