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医疗保险,可以使广大农民享受到农村医疗保险的实惠,同时也是社会保障的一项重要内容,更是我国经济建设的重要环节之一。桂林市农村医疗保险怎么报销?医保小编带您了解。
现金报销业务承办部门
农村医疗保险现金报销业务按参保地属地化管理,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各分局农村医疗保险科负责。
报销条件
1、申请人已经办理参保手续、足额缴交医疗保险费
2、合作医疗指定医疗机构就医;
3、参保人在备案医疗机构就医发生了住院医疗费用,并先行支付现金,且保存有关单据和资料。
职责:
一、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医疗保险的各项政策及规定,负责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及其它基金的征缴、管理和支付;办理三项保险的参保登记、发证、变更及个人帐户资金划拨。
二、负责特殊人员(包括离休人员、二等乙级革命伤残军人)的医疗管理。
三、负责与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签订服务协议,指导、管理其开展医保业务和审核、拨付其医疗保险费用。
地址:桂林市丽君路3号
邮编:541000
农村医疗保险,可以使广大农民享受到农村医疗保险的实惠,同时也是社会保障的一项重要内容,更是我国经济建设的重要环节之一。桂林市农村医疗保险怎么报销?医保小编带您了解。
现金报销业务承办部门
农村医疗保险现金报销业务按参保地属地化管理,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各分局农村医疗保险科负责。
报销条件
1、申请人已经办理参保手续、足额缴交医疗保险费
2、合作医疗指定医疗机构就医;
3、参保人在备案医疗机构就医发生了住院医疗费用,并先行支付现金,且保存有关单据和资料。
医保小编从桂林市社保局了解到,据《桂林市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出台实施,已完成制定、上报工作,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农合参保人员在2015年度内因住院和门诊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都有了进一步的完善调整。下面小编带您了解下桂林市医保新政策吧!
按照实施方案,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农合参保人员在2015年度内因住院和门诊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补偿后,其年内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8000元的部分,由商业保险公司按赔付比例和超额累进制计算大病保险补偿,其中0万—2万元报销比例为50%,2万—4万元报销比例为60%,4万—6万元报销比例为70%,6万元以上部分报销比例为80%,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医疗费用报销额度不设封顶线,新农合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
以我市城镇居民为例,“大病”人员在获得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后———参照自治区年人均工资收入的六倍计算2015年为148014元,超出这一部分费用支出,大病医疗保险提供了“二次报销”的机会。
市医改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为力争避免城镇居民发生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为目标,在最高支付限额内,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也越高。今后,起付线和报销比例还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筹资水平和医疗费用增长水平逐年调整,以最大限度减轻个人医疗费用负担。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6年已提高5倍、新农合提高了14倍
为解决参保人在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年累计医疗费用超过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简称职工医保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部分费用负担,2012年12月,市政府办印发《桂林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救助管理办法》,城镇职工在“大病”后,能够借助大额医疗救助资金获得一定比例报销。然而,城镇居民以及新农合参保人员在大病医疗费用上仍然是空缺。
各位需要办理桂林市医疗保险参保业务的市民们,你们知道桂林市医疗保险参保应该如何办理相关手续和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吗?医保小编为你整理出桂林市医疗保险参保指南,具体请大家参考阅读下文,希望能帮到您。
参保登记
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以下简称《征缴条例》),《桂林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市政[2001]133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第二章“范围和对象”的规定,凡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应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用人单位应指定一名劳资或财务人员负责本单位医疗保险经办业务。新参保单位的准备工作内容如下:
(一)收集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基本信息
参保单位购买“医保参保单位数据电子申报与管理系统”(简称“报盘系统”),使用方法由软件开发商负责培训。参保单位经办人员按程序要求录入单位信息、参保人员基本情况、社会保险登记等内容,存入U盘后报送医保所。
参保单位应认真录入参保人员基本信息,不得随意填写或漏填,“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应与身份证(户口)一致,“身份证号”填写身份证号码(15或18位数)或户口本上的身份证号码,“参加工作时间”应与人事档案记载时间一致。
(二)填写《参保单位登记表》